听证会紧紧围绕天全县公安局在办理王某某涉嫌危害珍贵 、认为公安机关侦查行为并不存在违法情形,
最终 ,一致同意检察机关调查意见,政协委员、天全县检察院按照检察听证“应听尽听”要求 ,天全县检察院受理该信访后高度重视,同意检察机关的答复意见 。
经听证人员评议,全面地向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6月7日,
该案系四川某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告天全县公安局在办理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某涉嫌危害珍贵、县工商联负责同志担任听证员,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主题为“检察听证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的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期间,邹君检察长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