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将由市纪委领导对其进行工作约谈,按照指标项目和权重 ,自身建设3个一级指标,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将取消所在派驻(出)机构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资格。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设立2项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内容 。对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干部履行职责的考核指标进一步进行细化。按照指标确定、设置综合工作、雅安市纪委监委出台《雅安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