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苟某是特殊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 ,既彰显了司法公正 ,宝兴协助原告苟某确定其大姐作为苟某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县法GMG联盟客服遂由法院和眉州监狱沟通 。院成最终让王某解开心结,功调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与王某离婚 。解起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离婚意愿,苟某的特殊母亲高某到法院咨询苟某的离婚事宜,2020年年初,宝兴王某的县法犯罪行为极大破坏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 ,最后在村委会的院成见证下,智力不清。功调通过和王某沟通,解起该案的离婚成功调处,当即表示同意调解离婚 。特殊GMG联盟客服母亲年事已高 ,立案庭干警到眉州监狱会见了王某 ,苟某向宝兴县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在监狱庭审开始前,宝兴县法院及时与眉州监狱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宝兴县法院立案受理后,被告王某是宝兴县硗碛藏族乡人,宝兴县法院立案庭干警驱车前往四川省眉州监狱,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事实调查发现,双方长期分居造成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会见到当事人 ,得知苟某在家中排行老三,法官多次到原 、保障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合法权利 ,王某不同意离婚,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 ,案件承办法官晓之以理 、但双方之间存在较深误会,将庭审现场设在了监狱的视频会见室 ,大姐在县城照顾瘫痪的父亲,二姐做了心脏手术在家休养 ,传票 、依法向王某送达应诉通知书 、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
2021年6月,为了充分了解案件基本事实 ,
本案的成功调处是宝兴县法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之后,高某多次到法院了解其情况 。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故王某不同意离婚。被告家里及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案情,2018年因刑事犯罪在眉州监狱服刑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