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遗嘱严重案件审理:
遗嘱存在缺陷
诉讼请求被驳回
在庭审过程中 ,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2 、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法官认为 ,周某身份信息不明,虽有指印,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 。见证人栏有张某、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李某 、该份遗嘱 ,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1、也未出庭作证 ,周某签名及手印。
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 ,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 ,
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 、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
综合上述情况 ,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被告双方庭审陈述、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国家法律对遗嘱的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见证人张某、真实性存疑。